為進一步發揮小微企業在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將現行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的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提高到30萬元,執行時間從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數據顯示,截至8月底,我市小微企業已享受所得稅優惠0.76億元,惠及小微企業1.6萬戶;享受增值稅優惠4.13億元,惠及小微企業18.5萬戶。據了解,企業所得稅是年度性稅種,分季度執行稅務優惠,優惠政策“擴圍”后,我市不少滿足條件的小微企業將在第四季度享受減免新政策。 據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測算,2015年全市小微企業年減免所得稅額將達到1.56億元,與2014年相比,增加0.5億元,預計增幅達到40%。2016年全市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免將達到1.8億多元,其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介于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的納稅人戶均年減免稅款約3.7萬元。同時,增值稅稅務優惠延長后,預計將為小微企業每年減免增值稅6.5億元,惠及增值稅納稅人19萬余戶。 為確保優惠政策惠及每戶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市國稅局此前已經通過辦稅服務廳公告欄、納稅服務熱線、微博、微信、稅企QQ群等各種途徑廣泛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新政策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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