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xml:namespace>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省委十三屆四次、五次全會和市委七屆七次全會精神,以服務大學生就業創業為重點,實施積極的就業創業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改善就業創業環境,鼓勵和引導大學生〔高校在校生、畢業生、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到嘉興就業創業,打造“創業禾城、樂業嘉興”品牌,助推嘉興“兩美”城市和“兩富”現代化建設。 二、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和創業引領計劃(以下簡稱“兩個計劃”),進一步完善大學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努力使大學生就業人數保持穩定、創業人數總量明顯增長,就業創業環境進一步優化,就業質量不斷提高,創業氛圍不斷濃厚,創業帶動就業成效更為顯著。2015~2017年實現大學生就業6萬人,大學生創業3000人。 三、主要措施 (一)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 1.積極開發崗位擴大就業。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和海洋經濟、樓宇經濟,及時發布相關行業領域的人才需求,在產業轉型升級中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尤其要加快發展研發設計、文化創意、現代物流、融資租賃、檢驗檢測等對高校畢業生需求比較集中的生產性服務業和各類生活性服務業,著力提高服務業從業人員比重。充分挖掘基層公共管理服務、社會組織等領域的就業潛力,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大力開發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國有企業要根據發展需要,咨詢擴大招收規模,不斷提高招收高校畢業生的比例。 2.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發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通過實施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加工企業的稅務優惠,以及對符合條件企業給予小額創業貸款擔保和貼息、社會保險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就業補助等政策措施,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3.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的相關政策,加強對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工作、文化體育、殘疾人服務、農技推廣等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開發,積極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特別是村和社區工作。高校畢業生到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和人事檔案管理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到鎮(街道)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報相應職稱時,免予職稱外語考試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4.支持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加強擇業理念宣傳和引導,強化高校畢業生自強自立和創業創新意識,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和彈性工作等形式實現靈活就業的,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其提供實名登記服務,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5.開展公共就業人才專項行動服務就業。加強各部門對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后信息銜接,建立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數據庫,把每一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范圍,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服務周、專場招聘等活動,為每一名實名登記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至少推薦崗位3次,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都能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畢業當年落實就業崗位的高校畢業生,憑戶口遷移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等材料,可以向就業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6.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實現素質就業。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技能人才職業資格的互評互認,引導高校在校生學習掌握至少一項職業技能,逐步推行高校畢業生“雙證制”,增強就業能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建設,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培訓課程,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對高校畢業生參加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 7.完善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促進就業。加強就業見習基地建設,完善見習基地認定辦法,形成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見習基地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加強與高校的合作,建立研究生見習基地,吸引北京、上海、杭州等地高校的研究生到嘉興就業創業。做好見習崗位的開發和信息發布,完善見習信息管理平臺,規范就業見習管理,建立見習動態管理機制。落實培訓補貼、崗位補貼、生活補貼、綜合商業保險、就業補助、社保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支持單位招用見習高校畢業生。 8.深化校企合作助推就業。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推動產教融合、工學結合,大力培養經濟轉型升級所需的技術(技能)人才。制定高校就業(創業)指導站建設標準規范,鼓勵高校建立就業(創業)指導站,推動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向高校延伸。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社會各界特別是行業龍頭企業積極參與校企合作,鼓勵企業發揮品牌資源優勢,建立產學研結合的實訓基地,實現教育實踐與生產過程的有機銜接。 9.加強援助幫扶推動充分就業。教育部門要根據相關政策及時認定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并將未就業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情況移交原籍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將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就業援助體系,建立專門臺賬,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實施臨時生活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政策,并積極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落實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等政策,對回原籍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實行托底安置。 10.改善就業環境促進公平就業。消除各種就業歧視,用人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設置民族、種族、性別、殘疾、宗教信仰等歧視性條件,不得將院校、戶籍作為限制性條件。全面實行國有企業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制度。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職業中介和虛假招聘,規范用人單位招工用工行為,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二)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1.加強創業教育培訓。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高校創業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推動高校普及創業教育,實現創業教育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各高校要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根據大學生創業需求,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為核心的創業教育,組織高校學生參加各類創業實踐活動,允許學生休學創業,探索建立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自主創業情況折算為學分。加強創業教育培訓和創業指導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師資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和高校的銜接,強化創業培訓,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創業輔導中心、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等開發適合大學生的創業培訓項目,使每一名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大學生都有機會獲得創業培訓。在校大學生和高校畢業生在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落實創業培訓補貼。 2.優化工商登記服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全面實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五證合一”登記制度,實現“一表申請、一口受理、協同審批、一證?xml:namespace> 3.多渠道提供創業資金支持。認真落實小額創業貸款政策,設立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資金,建立資金投入動態管理機制,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免除個人擔;蚍磽,并按規定落實財政貼息政策。簡化貸款發放手續,健全呆壞賬核銷辦法。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指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為創業大學生開辟金融服務“綠色通道”,提供個性化定制金融服務和產品,簡化貸款流程,提高放貸效率,積極探索通過互聯網方式發放創業額貸款機制,對在高新技術、綠色環保等行業創業者提供差異化利率。要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就業專項資金和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的作用,將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實體納入扶持范圍。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天使投資人等設立重點扶持大學生的天使投資和眾創投資基金,為創業大學生提供資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等支持。 4.加強創業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農業產業園、城市配套商業設施、閑置廠房等現有資源,建設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大學生提供創業經營場所。三年內,全市建設和認定市級大學生創業園(基地)30家。市區重點規劃建設大學生創客孵化中心,通過政企合作、校企合作,整合各類資源,培育創業人才,集聚創業項目,打造大學生創業創新集散地。要將創業實訓、創業孵化、創業輔導相結合,創新孵化方式,完善孵化功能,提高創業孵化成功率。完善創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大學生按規定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5.加大網絡創業扶持力度。深入實施電商換市發展戰略,完善電子商務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農村電子商務創業,開展“村淘工程”,建設一批特色創業小鎮。完善網絡誠信評價系統,建立網商誠信檔案,開展網商行業信用評價,促進網商誠信經營。健全大學生網絡創業認定辦法,探索建立網絡創業、就業統計標準和辦法。大學生從事網絡創業的,經認定,按規定給予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6.健全創業指導服務體系。加強創業公共服務,建立健全創業公共服務政府采購機制并加強績效管理,構建覆蓋院校、園區、社會的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大學生創業項目庫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征集、評估、發布有商業價值和市場前景、有較強操作性的優秀大學生創業項目。建立創業導師制度,聘請一批擁有豐富行業經驗和行業資源的企業家、職業經理人、天使投資人作為創業導師,建立創業導師庫,實現全市信息共享。鼓勵創業服務機構為大學生創業開展政策咨詢、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開展創業助力“1+ 7.營造創業氛圍。深入推進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促進創業環境進一步優化。通過定期舉辦大學生創業創新大賽、創業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等宣傳活動,進一步培育創業文化,激發創業熱情,形成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氛圍。定期組織開展大學生創業典型評選認定,按規定給予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施“兩個計劃”是我市就業創業工作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認真落實各項政策措施。人力社保部門要負責牽頭抓總,做好規劃制定、政策扶持、人才培養、指導服務、平臺建設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皟蓚計劃”的順利實施。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訂貫徹落實咨詢,明確目標和進度要求、任務和措施、責任分工和完成期限,對“兩個計劃”的實施作出具體安排。 (二)完善扶持政策。人力社保部門要對現有的就業創業政策進行全面梳理,針對大學生就業創業遇到的問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的綜合性政策體系。要加強政策宣傳,多形式開展政策解讀和政策咨詢,做好政策信息公開,優化政策申報審核程序,幫助符合條件的大學生獲得相應的政策扶持。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發揮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等作用。 (三)嚴格責任考核。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和創業引領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落實工作責任,分解落實各項工作目標任務,以既定目標、進度、任務是否完成,政策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大學生是否得到支持幫助為考核重點,定期開展督查考核。同時要建立健全大學生就業創業統計和信息報送制度,及時總結工作,推動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四)積極營造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大學生就業服務和創業扶持各類活動,總結推廣大學生就業創業幫扶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對“兩個計劃”實施過程中取得的進展、成效、經驗和工作創新,以及大學生自強不息、創業創新的典型事跡,要通過大眾媒體予以廣泛宣傳。對“兩個計劃”實施工作中的先進,給予通報,擴大社會影響,營造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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