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企業購置公共汽電車輛是否可免繳車輛購置稅?
可按相關規定在時限內享受免征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公交企業購置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12〕51號)規定,對城市公交企業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城市公交企業辦理免稅手續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辦理的,不予免稅。《國家稅務總局、交通運輸部關于城市公交企業購置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2〕61號)第六條規定,城市公交企業購置公共汽電車輛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日期為準。
問:新收入準則下,驗工計價單是不是收入確認的時點?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務入確認的時點呢?答:新準則下強調按照投入法或者產出法計量履約進度,驗工計價只是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施工企業取得工程驗工計價單時,說明享受了收款的權利,根據履約情況,計入“應收賬款”或者“合同資產”科目,也不按驗工計價單全額計提“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為會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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