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灣市場監管局運用電子數據取證技術,查處一起對商品銷售狀況進行虛假宣傳(即“刷單”)的咨詢。
該局接群眾舉報,稱淘寶網上某店鋪存在刷單行為。8月21日,該局稽查大隊執法人員聯合網監辦對該店鋪的經營者某公司迅速開展調查。經核實,當事人為獲取更多的商品交易機會,從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通過在淘寶上自制優惠券后再將鏈接信息發布到大淘客平臺,有興趣的淘客會將此鏈接推送到他們自己的群里,當群里的刷手看到鏈接后,進入此鏈接完成交易,進行刷單。當事人在其淘寶商鋪中需要刷單的商品主類目下設置SKU(分類選項)并將“特殊標記商品”掛上去,當刷手通過鏈接找到該“特殊標記商品”,點擊購買即完成交易。當商品銷量排名提高后,當事人并將SKU(分類選項)消除,而當排名下降時,當事人又將SKU(分類選項)增設進去,如此進行反復刷單,違法行為相當隱蔽。刷手收到的東西并不是真實的這個商品而是一些小禮品如紙巾、掛鉤、筷子、洗衣液等日用品。也就是說,“刷手”拍的是A而商家發的是B。其間,當事人通過這種“拍A發B”的形式進行“刷單”虛構了40000多單的商品交易記錄。
據統計,該商家在今年7月網上銷售額80萬元,但刷單的費用也有8萬元上下。龍灣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利用刷單的方式進行虛假交易,提高網店商品銷量的行為,對消費者帶來極大誤導,違反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四)項、《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該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務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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