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市場主體簡易注銷改革,開展市場主體強制退出工作試點”是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上的一項重點任務。早在今年1月,省工商局就將余杭等7個地區作為試點,分別通過強制注銷、宣告注銷、除名3種方式探索市場主體強制退出的具體方式方法,余杭試點任務為以“除名”方式強制退出。余杭區市場監管局從2月份啟動試點工作至7月底,共完成6448家“吊銷未注銷”企業的依職權除名工作,在省、市局指導下,通過探索建立可操作、可推廣的“吊銷未注銷”市場主體強制退出機制,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很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
一是強化試點工作組織保障。由市場監管、人社、國土、稅務、法院等相關部門組建余杭區吊銷未注銷企業依職權除名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出臺《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未注銷企業依職權除名試點工作辦法》;明確依職權除名對象為“被吊銷營業執照已滿5年且未注銷(未辦理過清算組備案)的企業”,按照梳理名單、征求意見、催告公告、除名決定、系統操作等步驟規范操作流程;建立部門聯絡員、工作例會、協查等各項制度,對擬除名企業加強風險研判。
二是簡化企業強制退出程序。余杭區市場監管局通過梳理,將6996家擬除名企業清單發函至人社、國土、稅務、法院等部門協查,對不存在欠繳稅款和欠費記錄、不動產登記記錄、在繳社保人員和欠薪違法咨詢記錄、待執行咨詢和在訴咨詢記錄的擬除名企業,取消“現場核實”環節,降低基層執法干部的工作量和履職風險。
三是創新企業強制退出方式。把符合條件的“吊銷未注銷”企業從正常企業庫中搜索剝離出來,實現強制退出。強制退出企業的市場主體名稱被刪除,企業市場主體資格終止,從“浙江省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的商事登記庫中除名,移入“除名庫”。對原企業的查詢只能在“除名庫”中查詢,被除名企業的企業名稱使用不受保護,只保留企業注冊號。“除名”既有利于釋放名稱資源等社會經濟資源,又充分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對被吊銷企業的后續監管,是一種較為節省行政成本的強制退出方式。
四是完善企業強制退出救濟途徑。對除名試點工作的風險點進行了評估,通過三方面救濟途徑,充分保障利益相關人的合法權益,形成依職權除名閉環機制。首先,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企業被除名后,原企業的清算義務人仍應當依法組織清算,債權人主張債權的,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他規定直接向企業的股東、主辦者、發起人或者出資人提出。其次,保障被除名企業合法權益。對依職權除名決定經行政復議、行政咨詢被撤銷的,或除名決定確有錯誤的,恢復原企業為吊銷未注銷狀態。再次,保障同名企業合法權益。如被除名企業恢復后,該企業名稱已被其他企業使用,則在其企業名稱后加注“曾用名”字樣。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務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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