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江山市局立足職能和轄區實際,積極做好知識宣傳、義務講解、責任提醒等工作,有力整治會議營銷亂象,筑牢會銷違法行為防護墻,有效凈化消費環境和優化營商環境。到目前止,已檢查會銷場所7個,查處違法行為3起,幫助市老年大學的部分學員等50多名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萬余元。
一是講知識,打好“預防針”。依托宣傳資料、新聞媒體、專題講座、主題宣傳等多種平臺載體,為廣大消費者打好消費“預防針”,印發相關宣傳資料3000余份,制作播放LED集中宣傳標語20條,張貼會銷整治宣傳標語30余條,開展動態宣傳11場次,聯合市老年大學開展老年健康消費知識講座1次,發布消費警示2期,有效揭露會議營銷活動亂象和陷阱,提高消費者規范意識和規范能力。
二是講義務,打好“消炎針”。針對會議營銷的特點,召集市區部分酒店、賓館等大型公共場所經營者開展行政約談,向其通報全市打擊會議營銷違法行為開展情況,詳細講解會銷場所提供者出租場地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應履行的法定義務,現場發放“行政指導意見書”,引導場地提供者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和義務。明確“三個強化”即:強化會銷經營主體監管、強化會銷廣告宣傳監管、強化會銷產品場所監管。對具備合法資質的會銷舉辦者,執行事前報告制度;對不具備合法資質者,一經發現即予以驅逐取締。
三是講責任,打好“強心針”。在具體整治行動中,將查處違法行為與普法講解結合起來,與相關經營戶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提醒相關經營者切實履行誠信守法經營義務。牽頭公安、衛計委等部門強力推進聯合執法行動,對存在問題的會銷經營者下達監督建議書3份,現場驅散會銷活動1場,取締會銷經營戶1戶。同時,聯合當地媒體加大宣傳報道力度,增強對違法經營者的震懾作用。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務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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