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征管措施。按照稅務征管的內在要求進一步完善征管措施、夯實稅源管理基礎;按照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稅源監控,加大納稅評估的力度,積極發揮納稅評估的稅源監控作用;進一步落實戶籍管理和發票管理制度,充分發揮稅務管理員的作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提高稅務征管的質量和效率。 二是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發揮納稅人維權中心作用,健全納稅人維權制度,針對納稅人普遍關心的定額核定、行政處罰、稅務稽查、政策減免等熱點問題,暢通維權渠道,限時反饋納稅人維權訴求,營造公平、公平、公開的稅務執法環境;對有爭議的執法行為進行檢查核對,發現不同點,及時登記事實真相,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倡導優質服務。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不斷改進服務方式,全面推行“一窗式”服務、“一站式”管理,前移行政審批窗口,全面提升限時辦結、即時辦結質效,深入落實爭創活動,實現從軟硬件到人員素質的全面提升。通過日常納稅服務與政策宣傳,使納稅人及時了解相關稅務法律、法規、辦稅程序和納稅人的權利義務,不回避,不隱瞞,讓納稅人繳“明白稅”、“放心稅”。
四是主動接受納稅人監督。對納稅人的稅款征收、違法處罰、欠稅等情況進行定期公布,使其置于廣大納稅人的監督之下。及時充實和完善公開的內容,進一步明確公開的責任主體和部門責任,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公開內容的實效性、準確性、及時性,同時,進一步完善對納稅人違法行為舉報的獎勵制度,以有效避免“關系稅”、“人情稅”的發生。
五是強化信息管稅。嚴把數據采集關,及時、準確、完整采集納稅人各項基礎數據。積極落實《榆林市地方稅務征管保障辦法》,建立與國稅、財政、工商等部門間的數據交換平臺;采取“以票控稅”的方式,堵塞征管規定,以避免由于少數納稅人記賬補報而產生的稅負不公、執法不明現象。對納稅人不清楚的稅務政策,執法程序以及納稅人合法權益等有關知識,及時通過各種途徑進行宣傳,增強依法納稅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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