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百都會計是一家專業辦理公司注冊、代理記賬的財務咨詢公司,為廣大百都用戶搜集全國有關稅務、工商、會計、商標等事件、新聞、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國家工商總局積極參與全國人大財經委牽頭的《電子商務法》立法工作,完成了5個立法課題的研究,作為4個起草單位中唯一的政府部門,承擔了立法大綱的起草工作。
在立法過程中,自然人網店登記是爭議比較集中的關鍵問題之一。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自然人可以從事經營活動,《民法通則》確立了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營承包戶、個人合伙這三種自然人從事經營活動的法律身份,各方對自然人網店這一形態并無異議,爭議的焦點是自然人網店是否應與實體商店一樣進行工商登記。
政策洼地的優勢不宜長期延續
《公司法》《行政許可法》《個體工商戶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已經規定,公司、非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準入登記是其進入市場從事經營活動必經的法律程序。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治的基本特點即是法治的普遍性和一致性,自然人網店與實體商店均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營利性經營主體,如果一方需要登記,另一方無須登記,不但破壞了法律的完整性和統一性,也影響了社會的公平正義,甚至在無形中將網絡空間變成了其他法律法規的“法外之地”。
自然人網店無須工商登記的規定,源于工商總局2010年制定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當時有兩個重要的現實條件:一是網絡購物還不夠普及,需要培育經營者和消費者,網絡交易規模也不大,且多以嘗試性、轉讓個人物品等方式存在,即便有些政策傾斜,也不會對實體商業造成太大沖擊。二是當時的注冊制度對經營場所有比較具體的要求,對網絡業態經營靈活的特點確實不夠適應。從培育市場的角度出發,雖然也考慮到了主體良莠不齊對網絡市場秩序帶來的負面影響,考慮到了對線下實體商業造成的不公平競爭,但在當時發展階段下權衡,總體上利大于弊,于是作出了部分自然人網店只須向第三方平臺實名登記的暫行規定。應該說,這項規定在中國電子商務發展初期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但6年時間過去了,形勢和條件都發生了重大轉變。
首先,商事制度改革從國家層面破除了政策壁壘,工商登記的成本已大幅降低,個體工商戶登記已實現了零收費。其次,網絡購物的年交易額達到了3.88萬億元,用戶達到了4.13億人,網絡市場已長成了大塊頭,特殊的政策照顧已無必要。再次,不規范的自然人網店更容易產生銷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拖累了網絡市場品質提升。很后,受沖擊的實體商業呼喚公平競爭的聲音越來越高,《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立公平競爭保障機制”的要求。網絡經濟亦應成為引領創新的高地,政策洼地的優勢不宜長期延續,這是大勢所趨!峨娮由虅辗ā妨⒎ǖ闹饕康,是通過規范秩序進而推動長遠發展,自然人網店與實體商店一樣實行工商登記,正是規范網絡市場秩序的重要基礎。
改善市場環境的必要手段
第一,實行自然人網店登記有利于減少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知識產權。由于目前平臺認證的方式門檻較低,使得網店經營主體魚龍混雜,且違法成本低廉,導致假冒偽劣泛濫,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頻發,引發的國際知識產權糾紛和非議也沸沸揚揚,拖累了整個中國電子商務的市場形象。2015年11月,京東發布公告宣布由于無法有效杜絕假冒偽劣商品,關閉了C2C模式的拍拍網,并鼓勵拍拍平臺的賣家在申請工商營業執照后,入駐京東商城開放平臺。市場的選擇表明,對自然人網店實行工商登記,雖然不是解決所有侵權假冒問題的充分條件,卻是減少違法行為、改善市場環境的必要手段。
第二,實行自然人網店登記有利于提升電子商務品質。不規范的自然人網店數量大、規模小、管理粗放,缺乏高層次創意人才和品控管理措施,多數處于初期模仿復制階段。商家之間相互跟風經營、比拼價格,甚至為了沖銷量賠本促銷,使商品和服務質量成為退而求其次的犧牲對象。部分網絡交易平臺的信用評價體系存在缺陷,內部管理不嚴,甚至催生了“刷信用”和“職業差評師”的灰色產業鏈。一些沉下心來試圖打造自己品牌的經營者,在浮躁的網店競爭環境下難以立足,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使網絡市場陷入了低端過剩、高端短缺,高品質商品供給不足的困境,難以滿足消費升級的需要。
第三,實行自然人網店登記有利于實施有效監管。自然人網店不經登記導致監管部門無法掌握主體數據,部分居于強勢地位的平臺事實上不配合甚至拒絕提供相關數據,政府監管實際處于空轉狀態。理論上,無論是否經過工商登記,市場主體都應依法經營,違法必究。但在實踐中,監管部門對未登記網店的法定執法手段有限,如查無下落或遇店主不配合,調查便無法進行,關店又無手段,只能通過平臺處理,執法成本高昂而收效甚微。自然人網店實行登記后,執法部門可依據登記信息查找,如查無下落還可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實施相應的信用懲戒措施?梢哉f,自然人網店登記雖不能一勞永逸地使監管完全到位,但確實會大大提升監管執法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效能。
第四,實行自然人網店登記有助于保護經營者權利。自然人網店選擇不登記的,在后續的法律權益維護方面就要承擔相應的風險,例如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曾裁定,網店并非法律規定的民事主體,依法不享有名譽權,店主無權以店主身份提起針對相關侵權行為的咨詢,表明自然人網店不進行工商登記,就不屬于法律認可的咨詢主體,當權利受到損害時無法得到相應的法律救濟。對第三方交易平臺而言,未登記自然人網店使用虛假信息在平臺開店的,一旦發生糾紛,其失聯的可能性遠遠大于經過登記的網店,網絡交易平臺將面對被牽連的潛在風險,實行自然人網店登記則可以有效減少平臺承擔的連帶責任。
統籌考慮各方利益的均衡
但是一些學者認為,自然人網店實行工商登記,違背了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促進創業創新的初衷。應當澄清,改革的目標是推進登記的便利化,而不是取消或虛化登記。近年來,隨著改革深入推進,辦理登記已非常便利,對經營場所登記的問題,各地正在根據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咨詢》,陸續推出“住改商”“一址多照”等工商登記便利化措施。針對網絡經濟特點,多地正在試點推行注冊登記全程電子化,將來足不出戶即可辦理工商登記。2014年,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下發通知,在全國范圍取消了登記注冊收費。隨著商事制度改革的持續推進,一批有利政策還將陸續出臺。解決登記程序繁瑣的問題,應當從簡化流程、降低成本的方向努力,而不是讓登記變得可有可無。
一些網店經營者擔心,自然人網店實行工商登記,將增加網店經營的成本。前文已述,工商登記本身所需的成本很低,網店經營者擔憂的主要是后續的稅務負擔問題。目前國家對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均設定了免稅起征點,自然人網店如果達到了法定的征稅標準,也將同樣享受國家的減稅降費政策。從公平競爭的角度講,依法納稅不僅是實體商店經營者的法定義務,同樣也應是網店經營者的義務,近年來已有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吁線上線下稅負的公平化。事實上,國家流失的稅務并未完全留在網店經營者的手中,而是在價值規律作用下轉化為各類平臺收費,網店準入越無序,網店爭奪平臺流量資源的競爭就越激烈,反而抬高了網店的經營成本。
另一些學者把第三方平臺上開設的自然人網店類比為集貿市場內的攤販,認為攤販無須辦理工商登記。現實中,除在特定區域且自產自銷的農民經營者外,有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均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與在論壇、黃頁、朋友圈發布的銷售和服務信息相比,網店擁有特定的網絡空間,相當一部分網店還同時擁有店面、倉庫、操作間等實體經營場所,不應視作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的流動攤販。至于出售個人閑置物品和從事零星售賣的行為(此類網店數量眾多),則不宜看作具有連續性的經營行為,應回歸其C2C(消費者與消費者)自發交易的本義,以開辟個人物品交易專區、發布交易信息等形式予以保留,真正的C2C用戶并不會因此受限。
還有一些學者建議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取消工商登記的強制性。發達國家的制度和經驗值得借鑒,但要充分考慮我國的社會現實和基礎條件。以美國為例,美國實行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務體系,稅務征管嚴格,法人和自然人都要依法納稅,以企業身份反而能享受更多稅務優惠,因此商事登記無須強制性。隨著稅制和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將來我國也可能實行類似的商事登記制度,但登記制度的變革應通過調整專門法律法規,同時覆蓋線上和線下,不宜由《電子商務法》單獨對網店這一業態先行豁免。
對于登記機關而言,對符合法定條件、資料完備齊全的申請,登記機關必須依法予以辦理,沒有自由裁量的余地,登記與其說是一項行政權力,不如說是一項行政服務。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工商登記再便利,也還是會牽涉一些精力。這就需要統籌考慮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平衡,既要照顧到個人網店和第三方平臺經營者的利益,又要兼顧企業和個體戶網店經營者的權益,更不能忽略廣大消費者和實體經濟經營者的呼聲。自然人網店在中國網絡市場發展初期作出了重大歷史貢獻,但中央已經明確指出,“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曾經在我國發揮了很大作用,但現在再按照過去那種粗放型發展方式來做,不僅國內條件不支持,國際條件也不支持,是不可持續的。不抓緊轉變,總有一天會走進死胡同”。規范市場秩序決不是“開歷史的倒車”。在模仿型排浪式消費階段已基本結束,個性化、多樣化消費正漸成主流的今天,我國群眾對商品供給質量和品質的要求也不斷提高,這是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因此,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電子商務法》草案,規定除了“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以個人技能提供勞務、家庭手工業、農產品自產自銷以及依照法律法規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的情形以外,“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這是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使那些不規范經營、消費者集中詬病、缺少長期持續經營理念、大部分處于無盈利狀態、假冒偽劣商品更為集中的不規范自然人網店轉化為電子商務企業的有效舉措,有利于推動中國電子商務抓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歷史機遇,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長遠發展。
( 文/工商總局法規司司長 劉紅亮)
(百都會計摘錄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百都會計所摘錄的文章版權皆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本網站客服人員,本網站及時撤回,還請見諒。

為深化“很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三服務”長效機制,推動政府治理數字化轉型,根據省委主要領導關于企業碼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浙江省經信廳發起并組織企業碼平臺建設、企業服務平臺升級工作。依托企業碼賬戶身份認證及授權機制,打通省市縣各類優質高頻剛需平臺賬戶,做到“一碼互信,一碼暢通”。越來越多的企業都擁有了自己企業專屬的企業碼。如果您還不知道企業碼是什么,那么趕..

掃描二維碼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