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成功調解一起家具消費糾紛1589工商新聞/col/col1236106/index.html各地動態/col/col1236111/index.html
| 蕭山成功調解一起家具消費糾紛 |
| 發布日期:2018-07-17 | 訪問次數: | 信息來源:省工商局 | 字號:[ 大中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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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余女士向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其入住新居后發現室內有刺鼻的味道,認為是新置辦的家具甲醛含量超標,經該所工作人員調解,家具店同意向消費者全額退還購買的家具款18400元。 經了解,余女士在某家具家飾市場購買了書柜等家具,價值18400元,打算入住時發現室內有一股刺鼻的味道,隨后其自己對室內甲醛進行檢測,檢測出的數值為1.03,遠遠高于規定標準,于是,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貨,但商家不同意,表示不可能退貨,無奈之下,余女士撥打了12345進行投訴。 接到余女士投訴后,該局工作人員立即與雙方取得了聯系,商家表示,自己的家具不可能存在甲醛超標的現象,不同意余女士的退貨要求。余女士雖然自行對室內空氣進行了甲醛測試,可是缺乏有效的證明材料或者檢測報告,難以證明家具是否確實存在問題。因此,雙方就家具甲醛是否超標的問題爭執不下,誰也不肯讓步。 很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第三款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工作人員告訴家具店負責人,根據我國新消法規定,像余女士反映的這種情況,家具店對被投訴問題負有舉證責任,其需要拿出自己售出的家具甲醛含量不超標的證據。很終,家具店和余女士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對家具進行退貨并全額退款。 甲醛含量超標是家具商品的重災區,在此也提醒消費者,購買家具應有環保意識,要主動向商家索要產品檢測報告,購買實木家具,要警惕“貨不對板”,留神純實木與板木結合材料及油漆甲醛含量問題,不要輕信“零甲醛”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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