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興南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成功調解一起因產婦坐月子引起的消費糾紛,很終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000元。
南湖區張女士生下孩子后,花費30000多元在南湖區中環東路佳源酒店一家月子會所坐月子。期間,因月子會所照顧不當,導致寶寶患肺炎前期癥狀。對此,張女士要求月子會所進行索賠。協商無果后,張女士向南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
接到投訴后,工作人員第一時間了解了事情經過,得知張女士坐月子期間所在房間的室內溫度較低,而房間內空調一直處于待修狀態,且顯示屏不顯示空調溫度。張女士以及家人一直認為房間內溫度偏低是房間位置問題所致,所以當嬰兒出現感冒癥狀后,張女士以房間太冷為由要求月子會所更換房間,但會所未同意。后期,嬰兒出現肺炎前期癥狀,張女士要求會所維修空調以調節室內溫度,會所同意并派維修人員上門進行查看。維修人員表示,空調其實一直在運作,溫度為23度,只是顯示屏已壞。張女士一家得知情況后要求月子會所做出賠償,但月子會所方面僅愿意承擔小孩的醫療費用,雙方在賠償數目上無法達成一致。
了解情況后,工作人員約談了月子會所負責人,指出空調顯示屏損壞沒有維修,很終導致產婦和嬰兒都產生了不適,尤其嬰兒還出現了肺炎前期癥狀,會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此,月子會所承認自身存在的問題,并很終與張女士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意見,即免除張女士11000元坐月子費用。針對調解結果,張女士表示滿意。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務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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