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nic”是松柏(廣東)電池工業有限公司注冊的商標,該品牌電池在業內具有較大知名度。日前,根據該商標權利人的舉報線索,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海曙區高橋鎮某工業區內查獲大量仿冒“Vinnic”品牌包裝的侵權電池產品及其生產窩點。執法人員對該生產場所突擊檢查時,現場生產車間正在進行電池制造作業,倉儲區域堆放著近期生產完畢的待售電池成品,執法人員從中清點出標注“Vimie”商標字樣的電池4000箱,共計320萬枚,違法經營額達91.18萬元。
據查證,“Vimie”字樣未經商標注冊,當事人在電池外包裝上擅自使用“Vimie”字樣并標示注冊商標標記,構成對“Vinnic”商標的近似侵權以及冒充注冊商標;當事人設計的電池包裝盒圖樣,從構圖、配色、標識等要素上來看,與“Vinnic”品牌電池十分接近,存在仿制知名產品包裝的現象,構成典型的市場混淆行為。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多項規定,且違法經營額較大,嚴重影響了電池行業正常經營秩序。目前,海曙局已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進一步處理。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務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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