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病是當今社會比較常見的病種,而在我省醫保制度建立之初,綜合考慮肝移植技術成熟程度、手術預后、基金支付能力和衛生經濟學等多重因素,肝移植手術住院期間發生的全部醫療費用及術后長期抗排異治療費用未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
這個情況在今年要改變了。今年開始,我省將探索以績效評價為核心的支付方式改革試點,將符合條件的費用納入醫保,保障終末期肝病患者利益。
個人自理比例30%
不是所有肝病都參保
“我省醫保剛開始建立之初,肝移植還是一項比較新的技術,綜合考慮并沒有納入醫保。“省人力社保廳醫保處處長倪滬平介紹,目前這項技術已經成熟,綜合其他因素,從2018年1月1日開始,我省將探索以績效評價為核心的支付方式改革試點,減輕患者負擔。
哪些人可以參保?
據悉,這項政策保障對象限參加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的浙江省戶籍患者,對于非浙江籍人員,需要滿足在接受肝移植術前參加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連續繳費滿1年的患者。
由于肝移植技術對醫院的技術要求較高,目前試點階段手術醫院包括浙醫一院、浙醫二院、樹蘭(杭州)醫院、寧波李惠利東部醫院等4家省內醫療機構。試點期限為5年,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廣到其他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
肝移植術按乙類項目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個人自理比例為30%。當然,也不是所有肝病都可以報銷。根據醫院及臨床專家意見,肝移植術限以下適應證之一:終末期肝病;未肝外轉移的肝細胞癌且無大血管受侵,累計腫瘤直徑≤8cm;未肝外轉移的肝細胞癌且無大血管受侵,累計腫瘤直徑>8cm(AFP水平≤400ng/ml、組織學分級為中或高分化)。
試點期限5年
醫保按績效與醫院結算
怎么支付?據悉,患者接受肝移植手術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除應由患者個人承擔的費用外,醫保按績效與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18周歲以下(含18周歲)患者出院時結清個人承擔費用,醫保按應支付費用的70%結算;患者出院后存活滿1年的,醫保按應支付費用的20%再次結算;患者出院后存活滿3年的,醫保按應支付費用的10%再次結算。
18周歲以上患者出院時結清個人承擔費用,醫保按應支付費用的90%結算;患者出院后存活滿1年的,醫保按應支付費用的5%再次結算;患者出院后存活滿3年的,醫保按應支付費用的5%再次結算。
據悉,5年試點期滿后,由省醫保中心根據患者生存情況、醫療質量、費用負擔等因素對醫療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并予以相應激勵,引導醫療機構加強肝移植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和費用控制,結合臨床路徑管理,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和治療。
開展肝移植術醫保按績效支付試點,關乎患者切身利益。記者了解到,省醫保中心將通過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平臺對各相關醫療機構發生的肝移植醫保費用情況進行統一集中管理。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將肝移植醫保按績效支付納入當地醫保定點協議管理,與各相關醫療機構及時更新信息系統,確保參保患者費用及時刷卡結算。
如何查詢醫保賬戶信息
1、打開浙江政務服務APP并實名登錄,點擊首頁“社保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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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授權人個人賬戶歷年資金可轉移一個或多個近親屬使用,也可以多個授權人轉移給一個近親屬使用。劃轉后,得到共濟的近親屬可在定點醫藥機構持本人社會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個人賬戶歷年資金。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務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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