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出臺高質量發展服務業相關規定,對符合標準的各類養老機構建設給予財政補助,對市區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床位數在200張以上的新建民辦養老機構項目,市級按項目到位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給予3%、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
市級對鎮(街)養老服務中心按建設投入給予40%、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
市級對社區養老園按建設投入給予30%、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市級對市級、區級、標準型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分別給予28萬元、10萬元、3萬元的建設補助;
同一對象在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社區養老園、鎮(街)養老服務中心之間提檔升級的,獎勵只計算新增建設投入部分。對管理評級為四星級、五星級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分別給予每家每年8萬元、12萬元的運營補助;
市級對市區連續運營6個月以上且日均服務不低于20人次的老年人助餐點,給予每年3萬元的伙食減免補助。
鼓勵開展適老化環境改造,市級對本市戶籍特殊群體老年人(很低生活保障及邊緣對象、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按實際投入額給予30%、不超過5000元的補助。
扶持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對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對象連續服務6個月以上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市級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
市級對利用自建用房或租用用房3年以上的依法登記的民辦養老機構,按核定床位數分別給予每床一次性4500元、每床每年1000元連補3年的補助;公辦(建)民營養老機構由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新增床位享受同等待遇。
民辦及公辦(建)民營養老機構新建內設持證運營的護理院(護理中心、安寧療護中心)、醫務室(護士站)的,市級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建設補助。
對管理評級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的民辦及公辦(建)民營養老機構,分別給予每家每年3萬元、5萬元、8萬元的運營補助。
對企業或社會組織承接運營公辦(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所在地政府應無償提供場所。
放寬養老機構床位核定標準,助養型養老機構介助床位按室內使用面積單人、雙人、三人分別不小于10平方米、14平方米和18平方米核定。
另據了解,到今年底,我市將實現80%養老機構能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60%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簽約合作。同時,全市將新增新增示范型居家養老中心35個以上,實現400家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社會化運營。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務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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