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將統一醫保年度、提高職工醫保報銷待遇和城鄉居民醫保報銷待遇,降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這是記者9月13日從舟山醫保政策調整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的。
目前,舟山市醫療保險參保總人數達到97.8萬人,參保率達到98.7%。為了讓參保群眾進一步得到實惠,9月10日,舟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的若干意見》(舟政辦發〔2018〕130號),并于9月10日起正式實施。
舟山醫保政策主要有哪些調整?
統一醫保年度。舟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將由當年9月至次年8月調整為自然年度,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實現醫保年度的統一;
提高職工醫保報銷待遇。市內定點醫藥機構和市外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和購藥發生的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年度累計840元(含)以下部分,基金報銷比例從30%提高到50%,其中市內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基金報銷比例仍為55%。年度累計840元(含)以上部分報銷比例不變。
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報銷待遇。市內定點醫藥機構普通門診和購藥發生的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連續參保人員基金報銷比例從20%提高到25%,首次參保人員基金報銷比例從10%提高到25%;其中市內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基金報銷比例仍為50%;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基金報銷比例仍為10%。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大病保險年度起付標準將從3.26萬元降低到3萬元,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醫保報銷后,個人累計負擔的醫療費用,3萬元以上至12萬元(含)部分報銷60%;12萬元以上部分報銷65%。
此外,參加舟山職工醫保且在生育當月前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含)、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員,符合國家生育政策所發生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可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定額補助,其中難產剖腹產補助1800元,其他住院分娩補助1200元。生育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尊敬的納稅人: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務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規定,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

掃描二維碼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