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業平穩有序復工復產,近期省級各部門陸續出臺惠企政策,發布在浙江省企業服務綜合平臺。為方便企業快速了解政策,明確辦理流程,浙江省企業服務平臺梳理匯總了新發布的有關惠企政策,形成政策申報指南。從今天開始,平臺網站與微信公眾號將每天為廣大企業推送一批惠企政策申報指南。
01、加強財政金融支持
政策文件:《關于積極應對疫情推動文化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政策要點:安排1000萬元對因受疫情影響停業的電影院、線予以適當補貼。
政策解讀:依托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優先落實2019年度獎勵放映國產影片成績突出影院和第四批鄉鎮電影院建設補助資金,從中安排1000萬元,按照影院2019年票房收入、影廳數、座位數及誠信經營情況,對因受疫情影響停業的電影院、省屬電影院線進行因素法分配補貼,無需電影院及院線申報。
申報方式:無需申報
責任部門:省委宣傳部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委宣傳部電影處0571-87053357
02、擴大有效投資
政策文件:《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開發銀行浙江省分行關于報送2020年浙江省補短板穩投資應急專項有關工作的通知》
政策要點:國家開發銀行浙江省分行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建立融資總量不少于500億元補短板穩投資應急專項,支持我省2020年6月底前開工和續建的重大基礎設施、重點領域補短板項目建設;支持金融扶貧、科技創新、小微企業轉貸以及有條件企業復工復產;優先支持疫情防控國家重點名單企業,優先向疫情重災區項目傾斜。
政策解讀:國家開發銀行浙江省分行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建立融資總量不少于500億元補短板穩投資應急專項。用于保障浙江省2020年上半年開工和續建的重大項目,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時期對重大項目的金融支持作用。
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鐵路、公路、機場、港口、亞運會配套等基礎設施和公共衛生、防災減災、老舊小區改造、未來社區等補短板項目建設,以及健康醫藥、數字化改造、集成電路制造等重點產業發展;其中,優先支持疫情防控國家重點名單企業,優先向疫情重災區項目傾斜。
主要支持內容為提供團隊專項服務、提供擴大貸款規模、提供很優授信條件、提供優惠融資利率等。
辦理流程:申報—篩選—辦理(地方投資項目:向地方發改部門申報;省級投資項目:省級單位通過浙江省重點項目庫申報)
申報方式:省級投資項目:省級單位通過浙江省重大項目庫(http://xmgl.zjdpc.gov.cn)申報。
地方投資項目:設區市發改部門通過浙江省重大項目(http://xmgl.zjdpc.gov.cn)統一申報。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浙江省分行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發展改革委投資處、國家開發銀行浙江省分行評審處0571-87052724;0571-81686596
03、推進企業降本減負
政策文件:《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臨時降低企業用氣用水用電價格的通知》
政策要點:企業(不含天然氣發電企業)到戶價格按現行用氣價格下調10%;企業到戶價格下調10%;
政策解讀: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委發〔2020〕4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采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0〕110號)精神。
支持兩部制電價政策。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很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很大用電量不受合同很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申報方式:無需申報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0571-87055406,0571-87052907
04、加強財政金融支持
政策文件: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綜合運用財政金融政策促進經濟恢復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政策要點:強化疫情防控地區和企業的債券融資支持,完善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名單制管理
政策解讀:疫情防控期間,我委加大對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支持力度,摸排企業發債需求,對有發債需求的,尤其是列入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名單的,建立債券申報“綠色通道”,我委的轉報申請可通過網上辦理,允許存量企業債借新還舊。做好國家級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名單梳理和申報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要拓展信息來源,各相關部門、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及相關企業,都可以直接按要求向所在市、縣發展改革部門申報。省發展改革委匯總審核后第一時間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做到應報盡報、動態申報,幫助企業享受低息貸款和財政貼息等財金支持政策。
辦理流程: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綜合運用財政金融政策促進經濟恢復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
申報方式:申請單位向市、縣發改部門提出申請,填定規定表格,可通過網上申報。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發改委財金處0571-87050353
05、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政策文件:《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政策要點:一、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電費,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二、對《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間臨時降低企業用氣用水用電價格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0〕22號)中“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政策解讀: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8號)文件精神
申報流程:無需申報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0571-87052907
06、加強財政金融支持
政策文件: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全力支持科技企業抗疫情促發展的通知
政策要點:加大科技創新券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企業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從20萬元提高至50萬元,支持市、縣(市、區)制訂負面清單,實現創新券支持范圍覆蓋技術創新全過程。
政策解讀:《關于進一步推廣應用創新券,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意見》(浙科發條〔2017〕70號)規定,創新券是政府向企業、創業者無償發放,用于向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技術創新服務、自主開展技術創新活動的制度安排。2020年,企業的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提升至50萬元,支持范圍覆蓋技術創新全過程。具體以各市、縣(市、區)出臺的政策為準,支持各市、縣(市、區)制定負面清單。
辦理流程:登陸系統—實名注冊—申領創新券—使用創新券—兌付創新券
1.企業、創業者登陸浙江科技大腦創新券系統;
2.企業、創業者向市、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憑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在線提交實名注冊申請,經科技部門審核通過后獲得創新券申領使用資格;
3.企業、創業者按需申領;
4.企業、創業者通過創新資源地圖尋求服務,并使用創新券抵扣服務費用,生成的創新券需經載體確認;
5.服務完成后,企業、創業者或載體在線提交合同、發票、服務結果等關鍵證明材料,市、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在收到兌付申請后,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兌付材料審核。對材料不齊全、不規范或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材料完善或作出不予兌付;對符合要求的進行兌付。
申報方式:http://www.zjsti.gov.cn(創新券依托浙江科技大腦推廣應用,申領、使用、兌付等環節均通過科技大腦在線進行。用戶通過科技大腦辦事大廳中的“創新券推廣應用”進入業務辦理,并按要求申領使用。)
責任部門:省科技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科技廳基礎處0571-87056443,0571-87054042
07、加強財政金融支持
政策文件: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復工企業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
政策要點:在疫情響應期間民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推薦或派遣員工的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政策解讀:民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推薦或派遣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給予民辦機構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標準為每人500元,很高不超過10萬元。
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公示—辦結—送達
(一)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二)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收到材料后在23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復核和審核工作;
(三)在當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補貼申領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決定,并反饋補貼核定結果。
申報方式: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責任部門:省人力社保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人力社保廳0571-85151526
08、保障企業用工
政策文件:《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復工企業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
政策要點:疫情響應期間,我省企業招用外省來浙初次就業人員的可享受企業用工補貼
政策解讀:對企業招用外省來浙初次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的,給予企業用工補貼,標準為每人1000元。
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公示—辦結—送達
(一)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二)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收到材料后在23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復核和審核工作;
(三)在當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補貼申領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決定,并反饋補貼核定結果。
申報方式: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責任部門:省人力社保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人力社保廳省就業管理中心0571-85151526
09、加強財政金融支持
政策文件: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就業工作的通知
政策要點:春節期間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企業,按增員人數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解讀:對春節期間以來(截至2020年2月2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企業,經相關部門認定,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人數可根據2020年1月、2月增員人數確定,補貼標準按很高1000元/人確定,具體補貼辦法由各地結合實際制定。
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公示—辦結—送達
(一)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二)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收到材料后在23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復核和審核工作;
(三)在當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補貼申領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決定,并反饋補貼核定結果。
申報方式: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責任部門:省人力社保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人力社保廳省就業管理中心0571-85151526
10、保障企業用工
政策文件: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
政策要點: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返還失業保險費。
政策解讀: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公示—辦結—送達
(一)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二)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收到材料后在23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復核和審核工作;
(三)在當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補貼申領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決定,根據申請人選擇的送達方式,向申請人反饋補貼核定結果,在業務系統內登記。
申報方式:http://www.zjzwfw.gov.cn/
責任部門:省人力社保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人力社保廳省就業管理中心0571-85108830
11、保障企業用工
政策文件: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
政策要點:對受疫情影響的參保企業按規定返還社會保險費
政策解讀:對受疫情影響的參保企業,返還1-3個月不等的社會保險費,月返還標準為2019年12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辦理流程:申請—受理—審核—公示—辦結—送達
(一)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二)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收到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復核和審核工作;
(三)在當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補貼申領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決定,根據申請人選擇的送達方式,向申請人反饋補貼核定結果,在業務系統內登記。
申報方式:申請人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責任部門:省人力社保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人力社保廳省就業管理中心0571-85108830
12、加強財政金融支持
政策文件: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
政策要點:在受疫情影響期間停工半停工的各類企業,對職工(含在本企業的勞務派遣人員)開展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給予培訓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政策解讀:補貼標準可按企業實際培訓費用不超過95%的比例給予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個培訓項目實際補貼的培訓費用不超過800元。
辦理流程:受理—備案—審核—公示—辦結—送達
(一)企業向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培訓申請材料;備案審核后,企業組織開展線上培訓;
(二)培訓結束后,企業向市、縣(市、區)人力社保局公布的經辦機構提交培訓材料,人力社保局在收到材料后進行審核;
(三)在當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補貼申領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部門作出決定,3個月內將補貼資金核撥到企業賬戶。在業務系統內登記。
申報方式:
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QYzhsq.jsp
責任部門:省人力社保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人力社保廳職業能力建設處0571-87053069
13、優化政府服務
政策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
政策要點:支持沿海各地積極申報區域性存量圍填海處理咨詢
政策解讀:支持各地申請區域性存量歷史圍填海處理咨詢報自然資源部備案。在處理咨詢上報前、中、后期全程介入,提供政策咨詢和指導服務。
辦理流程:收件-辦理-審核-報省政府辦公廳審核-報自然資源部備案
申報方式:http://www.zjzwfw.gov.cn
責任部門: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自然資源廳海域海島管理處0571-88877514
14、優化政府服務
政策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
政策要點:開通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對急需開工建設的項目)(含省級以上重大項目)可容缺受理、先辦后補。
政策解讀:對于涉及疫情防控的用海用島申請(材料清單見浙江政務服務網)內容、格式等存在瑕疵的,在申請人或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承諾的情況下,可先行受理,開展省級部門意見征求和廳內部審核。
申報方式:http://www.zjzwfw.gov.cn
責任部門: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自然資源廳海域海島管理處0571-88877514
15、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政策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
政策要點:期申請減免和延期繳納,很長不超過疫情解除后3個月。
政策解讀:企業和個人在提交省級及以下批準權限的用海用島申請時,同步提出減免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金減免申請;
符合減免政策的,可以延期提交減免書面申請。
申報方式:http://www.zjzwfw.gov.cn
責任部門: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自然資源廳海域海島管理處0571-88877514
16、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政策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
政策要點:延期繳納,很長不超過疫情解除后3個月。
政策解讀:企業和個人在獲得用海用島批復后,允許延期繳納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金。
符合減免政策的,可以延期提交減免書面申請。
申報方式:無需申報
責任部門: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自然資源廳海域海島管理處0571-88877514
17、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政策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
政策要點:調整土地交易和履約監管要求
政策解讀:1.依據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防控疫情期間適當調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供應和履約監管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0〕199號)的規定,對于公開方式供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根據防控疫情的形勢和實際需要,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終止或中止出讓程序,待本地區疫情消除后恢復交易,相應的報名申請、保證金截止時間、拍賣與掛牌限時競價開始時間等重要環節的時間節點可依次順延,避免了在疫情期間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出讓合同造成的人員接觸。2.暫不開展實地履約巡查,待本地區疫情消除后,再恢復正常的履約監管。對于受本次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的,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降低了企業因疫情造成的用地成本。
辦理流程:一.土地網上交易終止、中止和恢復辦理具體流程:(一)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二)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及相關公共媒體公開發布相應補充公告;(三)視情恢復交易。
二.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交地、動工、竣工不計入違約期的具體辦理流程:(一)用地主體向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申請;(二)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受理、審核;(三)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四)結果告知用地主體。
申報方式:用地主體向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責任部門: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自然資源廳開發利用處0571-88877739
18、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政策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
政策要點:1.允許土地出讓金延期繳納;2.減免國有土地租金。
政策解讀:1.疫情防控期間,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對急需開工建設的醫療疾控、民生保障、擴大有效投資(房地產項目除外)等項目,土地出讓金可以延緩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繳納;2.積極推行“先租后讓”供地,疫情防控期內可暫緩交納土地租金。租賃國有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可申請減免土地租金。
辦理流程:(一)用地主體向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申請;(二)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受理、審核;(三)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四)結果告知用地主體。
申報方式:用地主體向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申請
責任部門: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自然資源廳開發利用處0571-88877739
19、保障疫情防控期間重要物資供給
政策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
政策要點:大力推廣在線審批服務,對涉及疫情防控的建設項目用地,開通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即收即辦;對急需開工建設的項目可容缺受理、先辦后補;需提交紙質原件的,可先提供電子材料進行辦理并以電子蓋章批準件為批復依據,疫情解除后再補交紙質原件,暫緩提交審批歸檔紙質材料。涉及土地征收的,要按照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認真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權益。
政策解讀:市縣人民政府可通過浙江省自然資源行政審批管理信息系統申報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項目,涉及疫情控的建設項目,開通綠色通道,即收即辦。急需開工建設的項目可容缺受理,邊辦邊補。紙質原件的,可在疫情解除后再補交。涉及土地征收的,要按照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認真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權益。農用地轉用指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審批行為;土地征收指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收為國家所有的審批行為。
辦理流程: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件初審,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核,由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報設區市人民政府審核,屬于省政府審批權限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屬于國務院審批權限的,由省政府審核轉報國務院批準。
申報方式:浙江省自然資源行政審批管理信息系統
責任部門: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自然資源廳空間用途管制處057188877865
20、優化政府服務
政策文件: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
政策要點:不動產登記對確需到服務窗口現場辦理的,實行網絡、電話、手機預約,實行錯峰錯時和24小時“全天候”辦理,條件允許的即時辦結。
政策解讀:根據《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資源要素保障服務的通知》(浙自然資明電〔2020〕1號)文件要求,全力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引導企業通過“網上辦、掌上辦”方式申請辦理:對確需到服務窗口現場辦理的,實行網絡、電話、手機預約,實行錯峰錯時和24小時“全天候”辦理,條件允許的即時辦結。
辦理流程:預約—申請—受理—審批—辦結—送達
(一)申請單位向市、縣(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咨詢預約,提出登記需求。
(二)明確需要準備的材料和必須來現場辦理的人員,了解相關人員的健康狀況,約定來窗口現場辦理的具體時間;
(三)市、縣(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材料后,符合登記條件的,一般登記在4個工作日內辦結,抵押登記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條件允許的及時辦結;對材料不齊全、不規范或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材料修改或作出不予受理決定。
申報方式:
http://bdc.zjzwfw.gov.cn:8085/gisqrealestate-apply/ignoreCasClient/login/loginView(網上申報時,以法人用戶進入,選擇具體業務,并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確實需要現場辦理的,預約辦理。
責任部門: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處室聯系電話: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0571-88877937
來源:浙江省企業服務綜合平臺 浙里助企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業平穩有序復工復產,近期省級各部門陸續出臺惠企政策,發布在浙江省企業服務綜合平臺。為方便企業快速了解政策,明確辦理流程,浙江省企業服務平臺梳理匯總了新發布的有關惠企政策,形成政策申報指南。從今天開始,平臺網站與微信公眾號將每天為廣大企業推送一批惠企政策申報指南。01、加強財政金融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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