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QS失效期流通企業責任問題
咨詢標題:QS失效期流通企業責任問題咨詢內容:您好:我是一家流通企業管理人員。近來常有職業打“假”者要挾生產許可證失效期食品安全責任,特來咨詢相關法律問題。主要是如下情形:1、如許可證月底到期,但由于生產企業遲報或批復拖延,新證來時已是下月初,這樣產品可能就有了幾天QS證失效期;2、生產企業搬遷地址,沒有及時更新資料,同樣造成失效期;3、更有甚者,國家出臺新的QS范圍政策,如將糖果類新劃為糖果類、可可脂類、代可可脂類,生產企業沒有及時地將可可脂產品QS范圍更新,造成失效期。上述失效期生產的產品,按照法律規定就是無證生產,應按國家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處罰生產企業,那么這種打“假”者在舉報流通企業時,流通企業究竟承擔什么責任呢?當然流通企業對生產企業的證件索全的前提下。是否也按照上述條例“第四十八條 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產品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但這條似乎是針對生產企業的,對流通企業有些牽強。那么請問:1、流通企業的責任界定為什么?2、打“假”索賠的法律依據,是退一賠三,還是其他?因為退一賠三的前提是欺詐,但上述這類情況對流通企業而言,欺詐之名好像也太牽強。那么在索賠問題又該如何界定?謝謝咨詢人:咨詢時間:回復信息回復內容:您好。根據三定咨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職責,建議您向其咨詢相關問題。回復部門:法規處
- 上一篇:打印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 下一篇:營業執照到期換證
[ 編輯:wanmei | 更新時間:01天前 | 北京瀏覽:10704次 | 作者:cn2073076 ]
【版權與免責聲明】如發現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提供相關信息發至service@zekv.com,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除非注明來源,否則均為網友發布,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

咨詢標題:企業名稱變更所需材料,以及在哪兒下載咨詢內容:企業名稱變更所需材料,以及在哪兒下載咨詢人:咨詢時間:回復信息回復內容:你好,名稱變更需先行名稱預先核準,再辦理名稱變更,具體請向屬地工商局咨詢,省工商局咨詢電話88380676,杭州市工商局咨詢電話86439775.回復部門:企業處
關注: 71077 次更新時間:0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