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興英新大藥房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嘉興英新大藥房有限公司經股東會決議,本公司解散,公司成立清算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請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書面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公司清算組申報債權登記。特此公告。
(2015年2月10日《市場導報》第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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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wanmei | 更新時間:11天前 | 北京瀏覽:50691次 | 作者:wanm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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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成立清算組 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二步:注銷公司國、地稅登記證 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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