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網絡公司承接互聯網上廣告代理業務,廣告形式為網頁上的浮動廣告及彈出廣告,這些廣告代理業務取得的收入應如何計算繳納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互聯網廣告代理業務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660號)規定,納稅人從事廣告代理業務時,委托廣告發布單位制作并發布其承接的廣告,無論該廣告是通過何種媒體或載體(包括互聯網)發布,無論委托廣告發布單位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廣告經營許可證》,納稅人都應該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以其從事廣告代理業務實際取得的收入為計稅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其向廣告發布單位支付的全部廣告發布費,可以從其從事廣告代理業務取得的全部收入中減除。
問:新收入準則下,驗工計價單是不是收入確認的時點?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務入確認的時點呢?答:新準則下強調按照投入法或者產出法計量履約進度,驗工計價只是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施工企業取得工程驗工計價單時,說明享受了收款的權利,根據履約情況,計入“應收賬款”或者“合同資產”科目,也不按驗工計價單全額計提“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為會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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