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年度匯算申報
申報地點
1我應該去哪里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則,如您選擇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申報的,應當向您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如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如您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則向您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無論您是選擇網絡申報還是至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年度匯算申報地點均按上述規則確定。
如您選擇由單位代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您直接將相關資料提交單位即可,由單位在年度匯算期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
2我辦理了年度匯算申報后,還可以變更年度匯算地嗎?
答:您2019年度匯算申報表提交后,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變更匯算清繳地。
申報時間
3我需要在什么時間辦理年度匯算?
答:2019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期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期4個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稅務機關對為期4個月的申報期進行了統籌安排,制定了分類分批錯峰辦稅咨詢。為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健康安全,建議您盡量按照當地稅務機關及單位通知的時間段辦理。
4我年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足6萬,聽說可以簡易申報申請退稅,我需要在什么時間辦理年度匯算?
答:您可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通過簡易申報方式辦理2019年度綜合所得的年度匯算;超出該期限的,您依然可以通過標準申報方式申請退稅。
5如果我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應該怎么辦?
答:如您因不可抗力(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人們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等情形),無法按時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您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申報。同時,當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您需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并辦理申報。
申報方式
6我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辦理年度匯算?
答:辦理年度匯算主要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一是自己辦,即由您自行辦理。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渠道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是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您可以請單位幫助代辦年度匯算,也可以請教單位如何通過手機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辦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選擇單位代辦年度匯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同時,如您還有單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單位不掌握的扣除項目,需一并提交單位,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是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選擇這種方式,您需要與受托人簽訂委托授權書。
7符合什么條件可以用簡易方式申報?
答: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且無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簡易方式申報。
8簡易申報的收入額怎么計算?
答: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全部工資薪金稅前收入
勞務報酬所得收入額=全部勞務報酬稅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額=全部稿酬稅前收入×(1-20%)×70%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額=全部特許權使用費稅前收入×(1-20%)
9我收入額低于6萬元,但有境外所得,能不能使用簡易方式申報?
答:不能。取得境外所得的個人,需要使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和《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辦理申報。
10是不是所有申報都能通過網絡辦理?
答:不是。取得境外所得的,暫時無法通過網絡方式辦理申報。
11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申報并申請退稅,能否將稅款退到單位賬戶?
答:不能。為了保證納稅人的資金安全,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需退至納稅人本人賬戶。
12我選擇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申報的,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怎么辦?
答:您選擇由扣繳單位代辦年度匯算,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您可在手機上填報大病醫療支出相關信息并指定扣繳單位辦理即可。
13扣繳單位為本單位職工代辦年度匯算申報的,能否補稅和退稅互抵后辦理退補稅?
答:不能。但對年度匯算補稅的,可以統一由扣繳單位代為辦理;年度匯算退稅的,則需填報納稅人本人的銀行賬戶,稅款將退至個人賬戶。
14我在單位外面有收入,如果我選擇由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需要把本單位外的與年度匯算相關的收入、費用、扣除信息報給單位嗎?
答:是的。
數據填報
15聽說稅務機關可以提供預填申報數據服務,哪個渠道可以看到?
答:您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申報時,可以體驗該項服務。
16是不是直接確認申報稅務機關預填的數據,錯了也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答:不是。預填申報數據僅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便民服務措施。納稅人依然需要對申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此,您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預填數據進行確認、補充完善。
17我用手機選擇預填服務辦申報時,為什么我有勞務報酬但相應欄次卻顯示“0”?
答:大多數人的勞務報酬和稿酬收入比較零散,來源不固定。為便于納稅人更好地理清并確認自己的收入,您需要點擊勞務報酬或稿酬后,通過【新增】查詢導入并確認本人實際取得的相關收入。
18我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我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怎么預填的?
答:對綜合所得(含一次性獎金)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預填的申報數據中,不包括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納稅人選擇將其并入綜合所得計稅,需在工資薪金欄次通過“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將其并入。
19標準申報時,除了預填的收入以外,還有其他收入,是不是就不能使用預填功能了?
答:可以使用。您只需在預填數據的基礎上,將其他收入在對應的所得項目處,通過新增補充完整。
20我今年剛畢業,實際工作月份數不滿12個月,基本減除費用的標準是多少?
答:根據稅法規定,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的標準為6萬元/年。
來源:浙江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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