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力量自掏腰包承接公益性文化活動,歷來都被看做是費時費力又費錢的事情。這樣的現狀也束縛了社會力量倡導公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近日,隨著《嘉興市“文化有約”項目資金補助暫行辦法》的出臺,對于我市那些有心倡導公益的社會力量來說,無疑是多了一座“能源補給站”。而它也成為我市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引導社會力量進入公共文化服務領域的一次有益探索。
2011年7月,“文化有約”公共文化服務平臺誕生。該平臺旨在去除公益性文化場館門檻,培養群眾主動走進文化場館親近文化、接納文化的習慣,并提出了“文化休閑何處去,公益場館零距離”的口號。展覽、培訓、演出等各類活動,全方位、多層面供城鄉居民自由選擇,著力將公益性文化場館打造成人民群眾文化休閑的首選基地、知識信息的獲取基地、提升素養的專業基地、文藝團隊的輔導基地及成果交流的展示基地。2013年7月,“文化有約”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全面改版,融合現代信息技術成果,引入團購式服務供給界面,將所有活動資源包裝成文化產品統一上架,讓市民通過預約方式參與相關活動。
今年年初,始終堅持為民惠民原則的“文化有約”公共文化服務平臺再次拓展視野,推動項目從場館內走向場館外、從系統內走向系統外,實現內涵外延上的重大創新和有效突破。市青少年宮、嘉興科技館、市工人文化館、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場館,紛紛將各自的公益性文化活動項目推送到“文化有約”公共文化服務平臺。民辦琴藝館等社會機構也參與其中。據統計,今年1月至6月,該平臺共推出各類文化活動340項,網站點擊率突破56萬人次,群眾參與熱情空前高漲。諸多文化活動一經推出便被預約一空。
“自‘文化有約’公共文化服務平臺被列入2014嘉興市十大民生工程以來,我們一直在著力探索完善與發展的新路徑,著力將它打造成我市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生動‘文化樣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金琴龍表示。在他看來,為了更好地貫徹為民惠民這一原則,未來的“文化有約”應不再是文化部門的單打獨斗,而是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行動的協作聯盟。文化部門也將逐步從文化活動提供方轉變為文化活動中間方和監管方,實現政府從“辦文化”到“管文化”的轉變。
據了解,《嘉興市“文化有約”項目資金補助暫行辦法》的出臺便是對此想法的實踐。《辦法》明確對通過“文化有約”網站在市本級范圍內開展實施的公益性文化活動項目進行資金補助,對項目的申報審核、監督管理及補助標準也均做詳細的規定。值得一提的是,《辦法》中對于社會力量關心的“開辦公益性文化活動能否獲取補助”這一問題也有清晰解答。“社會力量承接‘文化有約’項目活動的,補助標準參照公益性文化場館”這一條款,將極大地鼓勵社會力量積極主動參與我市公共文化服務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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