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查,本院認為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合法……對于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政府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本院依法予以準許……”5月9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湖濱二期6名被征收人送達了行政裁定書。
多次協商不成
南湖區政府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南湖區人民政府于2013年6月24日作出決定,對毛紡區域(東至紡工路,西至湖濱一期拆遷紅線,南至南溪路,北至新和弄)和絹紡區域(東至紡工橋港,西至南湖路,南至停車場、湖濱一期拆遷紅線,北至武警醫院)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截至目前,該區域仍有13戶被征收戶未與南湖區人民政府達成征收補償協議。
這13戶被征收戶中,除1戶因產權不明登報公告、1戶提出行政咨詢外,對其余11戶南湖區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補償決定。這11戶被征收戶在收到南湖區人民政府送達的征收補償決定書后,在60日內未向嘉興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未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咨詢。隨后,南湖區人民政府向這11戶被征收戶送達了搬遷催告書,收到催告書后,他們仍未提出申辯也未履行搬遷義務。
南湖區人民政府于2014年4月14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要求對其中6戶被征收戶強制執行其依法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經過嚴格審查
市中級法院準許強制執行請求
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并于4月24日對其中一戶進行了聽證。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說,舉行聽證是為了在廣泛聽取雙方意見、深入了解事情經過的基礎上,作出裁定。
記者了解到,這6戶被征收人中,除1戶被征收人現場聽證外,合議庭還約見了5戶被征收人,其中4戶被征收人向合議庭表達了他們的意見和想法,1戶被征收人拒絕見面。雖然部分被征收人表示對征收工作本身并無意見,但是由于他們對于房屋征收補償的要求均超出了政策范圍,雙方始終未能達成補償協議。
經過嚴格的審查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南湖區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符合法定程序。南湖區人民政府依據經公示確認的房屋征收補償咨詢和依法產生的評估報告,確定了被征收房屋的補償價值,并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過渡用房、訴權告知等具體事項作了詳盡安排和說明。用于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建設符合規劃要求,貨幣補償資金到位,該征收補償決定書已經依法向被征收人送達,并已對其催告。
綜上所述,南湖區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合法,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八條和《很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咨詢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規定的不予執行的情形,現因被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咨詢,經催告后亦未自動履行義務,對于南湖區人民政府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法院予以準許,該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征收服務中心:
一如既往提供簽約及后續服務
市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下一步將由南湖區政府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的相關事宜,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的工作已經完成。“作為征收服務單位,我們仍然希望還沒有簽約的居民能夠理性對待、權衡利弊,我們仍然歡迎他們前來簽約。同時,我們還將繼續提供一如既往的服務。”這名負責人說。

公司轉讓網和百都會計有限公司達成戰略發展合作協議,雙方就公司項目發展達成深度合作協議。2016年6月百都會計有限公司將旗下公司轉讓頻道全國公司轉讓資源全面與公司轉讓網合作運營,期待雙方合作能夠為企業帶來更方便的交易資源

掃描二維碼關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