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信拖到很后沒好處”、“強制執行可能只是說說的”……距離5月9日市中院逐戶送達行政裁定書已經過去10多天了,社會各界都關注著湖濱二期房屋征收的很新進展,但仍有被征收人對強制執行這件事不以為然。
昨天,記者從南湖區征收辦獲悉,南湖區政府已于本周二向湖濱二期6戶被征收人送達通知書,再次督促他們在5月26日前履行征收補償決定書,逾期仍不履行的,將依法組織實施強制執行。
進展:送達通知書只為再次督促
當天下午,在南湖街道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南湖區征收辦工作人員會同南湖街道城管執法中隊,向湖濱二期6戶被征收人逐戶送達了通知書。
據了解,5月9日,市中院已向湖濱二期6戶被征收人逐戶送達行政裁定書,準許南湖區政府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由于這6戶被執行人在收到行政裁定書后,至今仍未履行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也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南湖區政府將依據《很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充決定咨詢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并結合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浙嘉行審字第4號、4—1號行政裁定書,依法強制執行此前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
“市中院作出裁定后,我市召開了協調會議,明確了相關部門的相關職責。根據市城管執法局的相關要求,我們根據行政裁定書的內容,在實施強制執行前向這6戶被執行人送達了通知書。”南湖區征收辦相關負責人說,通知書再次督促被執行人在5月26日前履行征收補償決定書,逾期仍不履行的,南湖區政府將依法組織實施強制執行。
回顧:行政裁定書已發生法律效力
因城市有機更新需要,去年6月底,市房屋征收服務中心受相關部門委托,開始對湖濱二期區域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共涉及被征收人1249戶。截至去年11月15日簽約獎勵期結束,湖濱二期仍有10多戶被征收人因為各種原因,錯過了簽約獎勵期限,至今仍沒有簽約搬遷。
據介紹,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去年11月29日,南湖區政府依法作出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今年3月中旬,房屋征收工作人員和南湖街道工作人員一起,向第一批6戶未簽約被征收人送達了催告書;今年4月14日,南湖區政府正式向市中院提交了司法強制執行申請書,請求法院對第一批6戶被征收人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
記者了解到,市中院依法受理并審查后,認為南湖區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符合法定程序,對于南湖區政府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予以準許,并將行政裁定書及時逐戶送達,該裁定送達后當即發生法律效力。
征收服務中心:會繼續做好服務工作
“目前,實施強制執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正在進行中。盡管如此,我們還是要求房屋征收工作人員繼續與這些被執行人保持溝通,做好情況告知工作。”南湖區征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
市房屋征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說,雖然通知書明確的5月26日近在眼前,但并不意味著房屋征收工作人員的工作已經完成,“我們還是會一如既往地做好服務工作,如果被征收人需要尋找房源,我們也會盡力提供幫助。同時,對于強制執行這件事,也希望他們能夠理性對待、權衡利弊,我們仍然歡迎他們前來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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