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鍋碗瓢盆,大到家電家具,所有物品分類打包、登記在冊、專人搬運……昨天下午,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準予執行裁定書,南湖區人民政府依法對湖濱二期毛某的被征收房屋組織實施強制搬遷。據了解,這是自《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頒布以來,我市房屋征收項目實施的首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前勸離被征收人
作為我市城市有機更新的重要片區之一,湖濱二期地塊分為毛紡區域和絹紡區域,涉及被征收人1249戶。該項目自去年啟動以來,由于補償咨詢公平咨詢、征收程序嚴格到位、實施過程公開透明,得到了廣大群眾的積極擁護和支持,僅僅在“一獎期”內就有1233戶被征收人主動簽約,占比超過總戶數的98%。
截至強制執行前,湖濱二期仍有13戶被征收人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錯過了簽約獎勵期限,至今仍沒有簽約搬遷。絹紡新村4幢的毛某就是其中一戶,那是一套位于頂樓的二室一廳。
自征收工作實施以來,房屋征收人員多次與毛某協商征收補償安置事宜,并根據該地塊的補償政策提出了多種補償安置咨詢供毛某選擇,但毛某提出的利益訴求遠遠超過政策范圍。“我們通過各種方式,20多次向他宣傳解釋法規、政策,但他都以各種理由拒絕征收。”房屋征收人員表示。
由于房屋征收部門與毛某就房屋征收補償事宜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去年11月29日,南湖區人民政府依法對該房屋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并送達毛某,同時在征收現場發布了補償決定公告。毛某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起咨詢和復議,也不履行補償決定規定的義務。
為了維護大多數群眾的利益,上門進行催告但無果后,今年4月中旬,南湖區人民政府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補償決定司法強制執行申請。5月8日,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后依法作出裁定,認定征收補償決定合法,準予實施強制執行,由南湖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昨天下午1點多,在實施強制執行前,南湖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再次上門,經過反復宣傳解釋,很終將毛某順利勸離。
執行過程受到監督和公證
記者了解到,房屋征收部門提供了徐王公寓的一套住房作為其過渡房。
昨天下午,在市監察局等相關部門的監督下,在公證部門多位公證人員的全程公證下,整個執行過程有條不紊:城管隊員對物品進行分類打包,并在紙箱上貼上標簽和封條,另有專人進行登記、攝像;公證人員進行現場公證,包括對城管隊員執法程序的公證,以及對屋內所有財物的公證;搬家公司工作人員將物件逐一搬下樓,并用搬家車運送至徐王公寓。
據介紹,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南湖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制定了司法強制執行咨詢、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突發事件處理預案。據征收工作人員介紹,在依法實施強制執行前,相關部門已將按政策規定的兩種補償方式確定的用于貨幣補償的款項和用于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分別準備完畢,以便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執行后進行自愿選擇。
記者了解到,這是我市首次對房屋征收項目實施強制執行,是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的一項重要措施,更是政府對房屋征收工作堅持按照“一個政策統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實行公平補償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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