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一定要懸掛機動車號牌,但是總有人抱著僥幸心理挑戰法律。日前,在G60滬昆高速嘉興段的王店收費站,高速交警發現一輛轎車沒有懸掛號牌,駕駛員為逃避處罰選擇跑路,很終被高速交警擒住。令人沒想到的是,這名駕駛員還是一名違法嫌疑人員。
當天上午,嘉興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在王店收費站開展日常整治工作。10時30分許,一輛白色的現代小轎車緩緩駛入收費站。由于這輛轎車沒有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立刻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執勤民警立即上前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并將駕駛員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處理。可是該車駕駛員陳某不能出示任何相關證件,在詢問中,執勤民警發現陳某神情恍惚,與一般駕駛員有很大的區別。
在隨后的信息比對中,執勤民警發現陳某有吸毒史,今年1月被江蘇當地公安機關處理過。發現這一信息以后,執勤民警立即對陳某進行尿檢。然而,在尿檢過程中,陳某表現出非常抵觸的情緒,一直到中午12時許才配合。
令人吃驚的是,就在尿檢結果要出來的時候,陳某卻趁執勤民警不注意,拔腿就跑,直接沖出了高速交警大隊。執勤民警見狀立即趕上緊追不舍。奔跑了兩三公里之后,執勤民警終于將體力不支的陳某擒獲。“你為什么要逃跑?”執勤民警詢問陳某。“我……我……”陳某支支吾吾了半天,才向執勤民警作出解釋:“我一時心急,加上之前有吸毒史,這次自己開的車又沒掛車牌,怕被記12分,一時糊涂,就出現了逃跑的念頭。”陳某說,以為跑掉就可以沒事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被處罰款200元,記12分。執勤民警依法對陳某作出了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同時,將陳某涉嫌吸毒的情況移交派出所處理。

公司轉讓網和百都會計有限公司達成戰略發展合作協議,雙方就公司項目發展達成深度合作協議。2016年6月百都會計有限公司將旗下公司轉讓頻道全國公司轉讓資源全面與公司轉讓網合作運營,期待雙方合作能夠為企業帶來更方便的交易資源

掃描二維碼關注微信